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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讨论]小产权房触犯政府和开发商等既得利益群体 所以遭到取缔(2010-03-21 8:59:31)
标签:产权 农民 地方政府 市场 土地 开发商 空间 统购统销 小产权房
核心提示: 小产权房不慎透露了房地产业的天机——土地(空间)资源的统购统销,触犯了包括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内的既得利益群体。所谓“保护耕地”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,因为绝大多数小产权房都建在正常的建设用地、甚至是荒地之上,最多也就占些农民自己的宅基地。
相信经历过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人们对“资本主义尾巴”并不陌生。在统购统销制度下,几乎所有的日常消费品都要凭票证供应,物质极度匮乏,作为农副产品供需双方的农民和市民,偶尔会自发形成黑市,这种自然的商品市场和自由交易的商品,常常被作为“资本主义尾巴”遭到取缔。
如今在大多数人通过农贸市场、服装市场顺利地解决温饱后,住房市场又出现了新的“资本主义尾巴”——小产权房,其实质是自发的钞票换“粮票”行为,是在利益驱动下的城乡角色互换和优势互补。经济意义上看,小产权房更接近政府倡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本质,也更接近真实的市场。城市居民不靠国家,用货币换取城郊、农村的居住空间,城郊、农村居民出租出售自己的多余房产获取收益本来是买卖自愿的好事,为何硬要将精美的楼盘、别墅贴上“野楼盘”标签,甚至不惜拆毁?
小产权房不慎透露了房地产业的天机——土地(空间)资源的统购统销,触犯了包括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在内的既得利益群体。所谓“保护耕地”的理由根本不能成立,因为绝大多数小产权房都建在正常的建设用地、甚至是荒地之上,最多也就占些农民自己的宅基地。对广大农民来说,土地并不是他们完整意义上的财产,不能像普通商品一样自由买卖转让,即使城市化到了自家门口,唯一的转让途径仍要通过地方政府这个垄断的“中间商”。所谓“野”就野在没有经过行政审批,绕开了那个高成本的大圈子。
土地用于不同用途将有不同的产值效益,一块地用于种田还是建厂房还是盖住宅、商业区,其经济效益有着天壤之别。地方政府打着维护农民利益的旗号,一边禁止农民土地用于高附加值产业,自己却通过规划特权低价征地、以租代征随即转手就倒成工业、商业用地,高价供给开发商再以更高的价格零售给终端购房者,整个链条里,没有公平交易,有的只是强权下的掠夺,往往这种掠夺还戴着“兴建开发区、发展经济、加快城市化建设”等等华丽的帽子。所以,畸形的市场结构造就了奇特的现象:一端是真正的资源拥有者——农民大量失地,没有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利益、或只配享受压制下打了折的利益;另一端是资本拥有者——市民被迫接受畸高的房价,两端的差价损失其实就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暴利来源。
真正的市场经济要求打破各种藩篱的隔阂,突破身份、地域、民族、性别歧视,构筑统一的竞争平台,各种资源配置才能达到最优化。全国9亿农村户籍人口,宅基地总面积合16.8万平方公里,全部城市区域总面积合3.5万平方公里,理论上如能均匀分配,全国人民每人约能分到150平米占地面积,即使扣除公共空间占用,人均一间20-50平米房、户均一套别墅也不是难事。小产权房的价格,其实才是最接近真实市场的交易价格,性质上类似于以前地下农贸市场的肉、菜价格。据估算,如小产权房自由交易,可使目前房价平均降7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