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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从理工科角度对郭德纲道歉书的批评(2010-08-09 17:54:28)
标签:道歉 公众 香港 媒体 理工科 角度 郭德纲 道歉书 批评
转自:数学
如果不是相声节目,而是一个正式对公众宣传的公文,通常还是不要冷嘲热讽的好,也不要说反话。
因此,如果是不打算道歉,也是可以的,我也不认为别人要你道歉你就非得道歉。因此可以写一篇文章叫《关于当时的情况说明》,或者《就记者冲突事件的一些说明》,激烈一些也可以说《我为什么拒绝道歉》,都可以。而明明不想道歉,偏要以道歉书的形式来写,其实是冷嘲热讽,不一定是对公众的尊重态度。如果专门给领导或者上级部门写的,那是另一回事。
如果对一些对象,如电视台,或者某一部分人,或者领导,或者政府,有意见,这个批评的主体应当明确,不应当对公众造成误解,说话应当准确。
比如此文一开始,说茅坑里扔炸弹,引起了公粪,那个意思是公众都成了大便?而把人形容成大便,属于骂人的一种,因此是对公众的不尊敬。这就不太合适。正式的声明用词要准确,因此可以说“我的一些讲话引起了不少人的不满”,那是可以的,因为不少人,也不一定就是多数,哪怕你就是骂少数人是大便,虽然骂仍然不合适,却比“公粪”这个词要好。
至于道歉的前1,2,3,4条,倒不如不搞冷嘲热讽,就直接说明情况,说这事我不知道,是我徒弟干的,起因是一个栏杆和邻居发生冲突,什么什么的,把事实讲清楚就行了,不要扯远了。
关于第8条,原文是“中国除了BTV,还有各种TV(还没算上KTV)呢!这些个TV都像着呢!站一块都跟哥俩似的!不光是TV们,媒体们也都像着呢!说到底都是一家老板办的嘛!不是亲哥俩也是表兄弟。要是BTV“龌龊”了,其它TV怎么办?其它媒体怎么办?骂一个吃屎不要紧,但那不是得罪了满世界的狗吗?”
首先这一大段说中国的媒体“都是一家老板办的”,这就不合适,即使是右派,如果爱国的,也就知道中国这个词是包括台湾省的,也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。除非你郭德纲心目中把台湾和香港视为外国?我想香港的电视台看了这话也不高兴吧?你郭德纲和北京电视台发生了民事纠纷,干我们香港电视台什么事情啊?凭什么我就成了满世界的狗啊?
就算是国内,现在也有各种各样的媒体,有大的也有小的,因此也不是一家老板办的。我还开了个网站呢?那是我的私人网站,是有我自己的专业目标,凭什么认为就是一家办的,我办的网站那肯定不是别人办的,我在上面贴什么东西完全不请示领导。
所以郭德纲说的这些话不那么太正确也不合理,骂了许多无辜的人。当然,我对于什么道歉不道歉也不感兴趣,只是给出我的批评完事,也没有对郭德纲进行任何人身攻击。